原标题:【沂水事1.21】过年能不能放鞭炮?应该哪里买鞭炮?
01
沂水一男子撬门别锁疯狂作案20余起
2021年1月17日,沂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高桥派出所密切配合下成功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朋(男,40岁,杨庄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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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份以来,沂水县高桥、杨庄、许家湖镇及沂城街道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接警后,刑警大队在高桥派出所配合下上马攻坚,经综合分析研判,将有盗窃前科男子张某朋锁定。1月17日晚,在县城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和部分赃款。
经查,该张自2020年10月份以来先后窜至高桥、杨庄、许家湖、沂城街道等乡镇街道,采用撬门别锁等手段盗窃作案20余起,窃得银元、银砖及现金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30万余元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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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多人非法贩卖烟花被处罚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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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区域内,每年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需办理专门的经营许可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购买烟花应到有经营许可证的店铺购买)
●春节将至,沂水警方将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任何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
利用微信朋友圈
近日,开发区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非法贩卖烟花爆竹案。
2021年1月18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烟花爆竹的信息,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李某(男,23岁,诸葛镇人)有重大嫌疑,随即对该李开展调查,李某对其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李已被行政拘留。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2021年1月18日,许家湖派出所在治安大队的密切配合下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抓获嫌疑人刘某林(男,55岁,许家湖镇人)。
经查,该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获利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沂水交警大队查处变造机动车号牌
近日,沂水交警大队在“智慧警务”支撑下,成功查处了公安部推送的一起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假牌、套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不仅侵犯了正常车主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打击对象。
04
沂城街道举办志愿者活动
近日,沂城街道解家官庄村迎来了一群不一样的志愿者,他们是来自沂水县书画家协会的专业书画老师们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沂蒙剪纸传承人,他们将在这里开展寸草心志愿服务活动,将在现场为群众书写、绘画、裁剪新春的祝福。
据悉,此次活动共有13名专业老师参加,老师们挥毫泼墨尽显中国书画的魅力,短短3个小时的时间,350副福字对联、66副绘画作品就呈现在大家面前。沂蒙剪纸传承人张秀兰也剪出了30多副饱含美好寓意的剪纸作品。这些作品将全部免费赠予村内贫困户及75岁以上的老年人手中,为他们带去节日的祝福。
05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举办培训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工作,2021年1月18日下午在沂水县行政审批局四楼会议室举办了主体登记及电子营业执照认领培训会,来自18个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20多个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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